【附件14】口試委員停車臨時申請書及交通費補助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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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 :
2009-05-24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2-01-26
注意事項:
1.停車申請須於口試前三天送交所辦公室
2.搭乘大眾運輸工具,請通知口試委員須檢附來回車票票根
或金融匯款購票證明。
(搭乘捷運者請告知正確交通金額即可)
【附件14】臨時停車申請單(1091209新修)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