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佈日期 :
2016-10-03
最後更新日期 :
2016-10-31
105學年度「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」。
一、校內申請期限:105年10月1日起至10月30日止,逾期概不受理。
二、、申請程序如下:
由申請學生至「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(網址:http://boe.ffjh.tyc.edu.tw/)」建立帳戶(系統訂於105年10月1日起至105年10月30日止開放填報)線上申請。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,若有錯誤可自行上網更改,但最後繳交給學校之《申請書》(請由系統列印)務必正確。(繳交期限10月30日止)
三、詳情請參閱附加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