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校內申請:105年9月12日至105年9月30日止,逾期概不受理。 二、請各系所協助協申請學生填寫清寒學生家庭狀況並請導師簽章,於期限內送交課外組彙辦。 三、申請書及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表格可自下列網站下載: (http://www.kenda.org.tw)。